返回 捉奸当天,豪门继承人拉我去领证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1197章 没想到竟是宝宝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17中文]https://m.17zhongwen.net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>    陈院长露出惊讶的表情。

    桑榆晚和邹盼追过来了。

    桑榆晚听到他的话也很惊讶,连忙问:“你是怀疑,她是你们家十几年前丢的妹妹?”

    顾明玉点头。

    邹盼虽然不是很理解,但是却听懂这句话。

    高兴地说道:“我就说,你是娇娇的家人,她跟你长得很像,特别像。”

    陈院长也终于回过神,虽然不是很理解,但还是让人帮忙把娇娇的资料翻出来。

    娇娇没有大名,就叫娇娇。

    当然,收养后姓了养家的姓,叫孟玥娇。

    关于娇娇的资料很少,她没有父母家人,原来也不是福利院的人。

    所以,只有一份她身高体重的资料,和一张照片。

    剩下的,就是收养家庭的资料。

    拍这张照片的时候,这孩子应该是第一次拍照片。

    她的眼神有些惶恐地看着镜头,不过小脸上毫无表情。

    她的五官长相,就是缩小版的顾明玉。

    明明他们是不同的性别,可就是长得这么像。

    一眼就能让人分辨出,他们是一家人。

    桑榆晚惊讶:“难怪盼盼说你是她的家人,这长得也太像了。”

    陈院长本来对顾明玉的话,还抱有怀疑态度。

    因为时间太久,她只记得娇娇长得漂亮,却忘了具体长什么样子。

    现在看到娇娇的照片,也不得不承认。

    她和这位顾教授,长得可真像!

    “难怪在国外找了那么多年,都没有消息,原来根本没有去国外。”

    看到收养人的信息,居然就在离江城很近的城市,顾明玉不禁嗤笑着喃喃自语。

    “你们打算把这孩子找回来吗?”陈院长问。

    顾明玉说:“我们找了十几年,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她。”

    其实是他哥一直坚持不懈的寻找,他自己倒是没有太多感觉。

    不过上次见林女士最后一面,林女士也希望他能找到她。

    既然现在有了她的消息,他不可能无视。

    把资料拍下来,马上发给他哥,又给他哥打电话。

    顾明琛知道他已经找到桑榆晚,还以为他们俩在这边游玩散心。

    没想到,居然有了宝宝的线索?

    “你确定是她?”

    “照片发给你了,哥看一眼就知道,她跟我长得有多像。另外,她当年丢失的时候手上戴的镯子,我记得是嫂子让人专门为她订制,现在其中一枚在这个孩子身上,我不会看错。”

    顾明琛看他发的信息。

    这张小脸,果然跟顾明玉小时候如出一辙。

    顾明玉是顾明琛一手带大,又怎么可能忘记他小时候的模样?

    还有银手镯,这不是普通的银手镯,这是楚家送给楚锦初的老物件。

    楚锦初让人融了后订制了四枚银手镯,两枚给宝宝戴,两枚给团团。

    上面的花纹,也是楚锦初亲手绘画,和普通的银手镯不一样。

    就算有人想要仿造,也不可能仿造得完全一样。

    “我马上安排人过去……算了,还是我亲自过去。”顾明琛说。

    顾明玉说道:“我也马上回去,跟你一起……”

    顾明琛打断他的话:“等不了那么久,你抓紧买票回来,我先过去,先见到人再说。”

    “好,我尽快回去。”顾明玉挂断电话。

    他先跟桑榆晚商量了一下回去的事情。

    桑榆晚当然没有意见,让他跑一趟已经很抱歉,现在他终于有了妹妹的消息,当然能够理解他的心情。

    “盼盼怎么办?”

    桑榆晚放心不下盼盼。

    顾明玉去找陈院长谈,问她能不能带走邹盼?

    他知道福利院的孩子十八岁可以离开,但是十六周岁以上,能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,也可以不用继续收养。

    而邹盼已经不读书了,留在福利院里也只是帮忙。

    他们带走她,还可以给她找个职业学校学习技能,让她有能力在社会上生活。

    “我相信你们可以照顾好她,不过这件事情还是要她自己同意。”赵院长说。

    她去问邹盼,邹盼想都不想就答应了。

    “他是娇娇的哥哥,我要跟他走,去找娇娇。”

    “好,那你就跟顾教授他们离开。要好好听话,有事情就给我打电话。”

    陈院长叮嘱。

    邹盼点头。

    顾明玉买了三张高铁票,不过邹盼没有办身份证,还是找了李队帮忙开了介绍信,办了一张临时身份证才让她上高铁。

    顾明琛带人去宝宝的养家找她。

    顾明玉回到家后,顾明琛已经回来了。

    不过,没有带回宝宝!

    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(免注册),

    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

第1197章 没想到竟是宝宝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